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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2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工作,确保机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且及时准确接收邮件,认可中心推出网上注册申请系统。自2017年4月10日起,凡是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及完成“三证合一”的机构,请尽快登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点击指定链接进行填报或更新相关开票信息。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上传流程(允许在任意一台与网络联接的计算机进行操作)
(一)首次登录系统注册的机构:
第一步:请在汇款之前登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www.cnas.org.cn,找到“最新通知”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点击链接:http://www.igolden.com.cn/download_huxin/download_cnas.html
第二步:下载互信1.3(官方下载),下载后自动进入“互信选择注册方式”界面。
第三步:点击“手工输入”,进入“手工输入信息”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四步:登录www.taxer.com.cn,到纳税人信息交流中心平台确认上传信息是否成功。
(二)已经系统注册成功的机构:
为解决专用发票邮寄接收问题,已经系统注册成功的机构需要每次汇款前进入www.taxer.com.cn纳税人信息交流中心平台,找到右侧菜单栏点击“税务”栏目,对“专用发票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信息”进行补登或变更。
如果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返回第一步流程重新注册即可。
二、电子发票的获取方式
方式一:将电子发票自动发送到用户注册登记的邮箱。
方式二:登录www.taxer.com.cn,可在右侧菜单栏点击“税务”能直接下载电子发票。“税务”栏目可用于开票信息、电子发票接收邮箱、专用发票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信息的变更。
以上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20)85542527、85542567、85555400、85555406
三、发票邮寄查询
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右侧“查询专区”,点击“实验室/检验机构缴费及发票邮寄在线查询”模块,输入相关信息后(年金发票输入认可证书号,其他发票输入任务编号)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该发票邮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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